主題
合併訂單允許收銀員在一訂單上合併商品。 請確保在後台管理激活了未付訂單選項。
1. 在未付訂單列表中合併訂單。
轉到未付訂單列表:點擊“未付訂單”,在銷售屏幕上。
選中要合併的訂單的複選框,然後選擇右上角的“合併”。
選擇合併訂單的名稱,然後點擊“確定”進行儲存。
2. 在銷售屏幕中合併訂單
您可以直接從銷售屏幕將新創建的未付訂單與現有訂單合併。
點擊三個點的“合併訂單”按鈕。
在打開的窗口中,您可以編輯訂單的名稱和註釋。 單擊“確定”轉到下一步。
選擇要將訂單合併的訂單,然後按右上角的“確定”。
選擇合併訂單的名稱,然後點擊“確定”進行儲存。
現在,您可以在未付訂單列表中找到新訂單。
注意:應用於單獨商品的所有澆頭,註釋,折扣和稅務將與其商品一起移至合併的訂單。
應用於整個訂單的“百分比”和“金額”折扣將應用於合併的訂單。
如果您啟用了預定義的票證選項,則不會顯示“合併票證”,而是顯示“移動票證”。 與合併相同,您可以將票證移至另一張票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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